根据《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》(校政学工(2019)47号)要求,并结合学院实际。经过本人申请、班级推荐、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评议、党政联席会议研究,确定国家奖学金推荐人选三名:
2021级地理科学专业 苏子浩
2021级测绘工程专业 陈梦梦
2021级旅游管理专业 文美瑜
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(2023年9月26日至10月8日)。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请提供具体线索,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院部提供相关信息。
联系人:曹梦婷
电话:0550-3519217
邮箱:dxxyxszz@chzu.edu.con
yL23411永利
2023年9月26日